全国热线: 181-2458-4805   180-3342-3281
  全国热线: 181-2458-4805  180-3342-3281
海南代理记账

各类理财产品个税分析合集

发布时间:2019-05-08   阅读数量:978

理财是很多人进行资产管理投资的一种方式,购买股票,基金,债券,期货,外汇,银行理财产品等,形式多种多样。进行投资理财一定会出现盈利或者亏损的问题,如果有收益了,这其中就牵扯到税务的问题了,很多人可能不知道,购买理财产品出现的收益,也是需要提交个税的。具体是怎么样的,我们一起来了解下:

理财.jpg

一、股票交易

关于股票这块涉及到税务就是股票转让和股票收益分成这两个方面的。国税局规定: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股息红利,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基金行业

a. 基金买卖行为

根据财税字〔19985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规定:“对个人投资者买卖基金单位获得的差价收入,在对个人买卖股票的差价收入未恢复征收个人所得税以前,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b. 基金分红

根据财税字〔19985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规定:“对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获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以及企业债券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和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基金向个人投资者分配股息、红利、利息时,不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三、银行理财产品

通常所说的银行理财产品是指银行自行开发的理财产品。投资者取得的该类投资收益实质上一种定期理财产品的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四、贵金属交易

在银发〔2010211号《关于促进黄金市场发展的若干意见》有提及研究推动完善投资性黄金和商业银行黄金业务税收政策。但具体的税收相关政策尚未出台。实务当中,由于无法精确确定财产原值等原因,很难实现缴纳和征收。

五、古董

根据国税发〔20073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个人取得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个人拍卖除文字作品原稿及复印件外的其他财产,应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如不能提供合法、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财产原值的,按转让收入额的3%征收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拍卖品为经文物部门认定是海外回流文物的,按转让收入额的2%征收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六、保险

国税总局规定:“对保险公司按投保金额,以银行同期储蓄存款利率支付给在保期内未出险的人寿保险保户的利息(或以其他名义支付的类似收入),按‘其他所得’应税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利息的保险公司代扣代缴。”

“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年(200/月)。


网站导航
联系电话
QQ咨询

服务热线
181-2458-4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