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热线: 181-2458-4805   180-3342-3281
  全国热线: 181-2458-4805  180-3342-3281
广州公司注销

企业注销疑难杂症(公司经营异常可以注销么)

发布时间:2022-05-11   阅读数量:130

在商业市场中,企业注销是一个常见的情形,不论是因为企业股东决定注销,还是因为行政机关因管理需要要求注销等,企业注销有规定的流程,在工商登记注销前,都需要完成税务登记等各种手续。小和梳理了企业注销的常见问题。


01

企业办理注销登记,需要办理哪些事项?

答:首先,需要办理税务注销登记。办理完税务注销登记并取得税务机关出具的税务注销相关文书后,再至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工商登记注销手续。未完成税务注销登记的,不得进行工商注销登记手续。


02

办理税务注销前应当办理哪些事项?

答: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
对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简易注销的纳税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一)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  
(二)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

纳税人申报办理税务注销前,应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其中:

(1)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在办理税务注销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2)纳税人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应在申报办理税务注销前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3)出口企业应在结清出口退(免)税款后,申报办理税务注销。


03

税务注销需要哪些资料?

答:可到需要注销的税务登记证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需要报送的资料有;

(1)《清税申报表》2份;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1份(查验后退回);

(3)以下为条件报送资料: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复印件1份(上级主管/董事会决议注销);项目完工证明、验收证明等相关文件复印件1份(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报送);《发票领用簿》1份(领用发票的纳税人需报送)。

04

企业可以网上注销吗?

答:纳税人可通过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进入“清税注销税(费)申报及缴纳套餐”,根据纳税人类型,分别完成“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企业所得税申报”、“其他申报”、“综合申报”、“财务报表报送”及“税费缴纳”等业务的办理,其中“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仅针对除分支机构以外的已认定企业所得税税种的纳税人办理,其他类型纳税人无需办理。


05

一般纳税人注销时对专用设备和增值税专用发票有什么规定?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 第二十三条规定:“一般纳税人注销税务登记或者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应将专用设备和结存未用的纸质专用发票送交主管税务机关。主管税务机关应缴销其专用发票,并按有关安全管理的要求处理专用设备。”

第二十四条规定:“本规定第二十三条所称专用发票的缴销,是指主管税务机关在纸质专用发票监制章处按‘V’字剪角作废,同时作废相应的专用发票数据电文。被缴销的纸质专用发票应退还纳税人。”


06

变更、注销税务登记时是否应办理发票缴销手续?


答: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同时, 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缴销手续。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同时,办理网络发票管理系统的用户变更、注销手续并缴销空白发票。


07

企业注销了,账簿可以销毁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规定:“第二十九条 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合法、真实、完整。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账簿等涉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不得擅自销毁。


网站导航
联系电话
QQ咨询

服务热线
181-2458-4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