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的五大误区,企业千万不要踩雷!
今年以来,各项鼓励和支持市场主体的利好政策不断,正是创业好时机,但最近很多小伙伴表示,对于申领和使用营业执照的还存在不解。今天, 合泰企业小编就针对营业执照使用中常见的五大误区进行了整理,供大家参考!
误区一
有营业执照的就是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认证过的合法合规经营的单位?
营业执照是登记主管部门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发给市场主体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合法合规经营是指市场主体的生产经营活动与法律、规则和准则相一致。法律、规则和准则不仅包括那些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还包括诚实廉正、公平交易的行为准则,市场公约,行业守则等。
取得营业执照的市场主体≠合法合规经营的市场主体
营业执照只是市场主体在进入市场时的凭证,相当于一张入场券。上面会载明名称、类型、法定代表人(经营者)、住所、经营范围等基本信息。但经营活动是一个主观的、连续的、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在实施生产经营控制、人员管理、市场营销、售后服务等企业管理中,存在市场监管、环境保护等多领域违法违规风险。
通俗来说,市场主体办理营业执照相当于自然人办理身份证,有身份证的人不一定是守法公民,而有营业执照的单位不一定就是合法合规经营的市场主体。
误区二
注册资本就是目前已经投资进去的钱?
注册资本 ≠ 投资进去的钱
但是,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特定行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误区三
营业执照上载明的经营范围都可直接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分为一般经营项目和许可经营项目。一般经营项目是指不需要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就可以自主选择申请开展经营活动的项目。
许可经营项目
许可经营项目是指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取得许可证后才能开展经营。简单的说,就是证照齐全才可以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经营项目又分为“前置审批”和“后置审批”两种:“前置审批”是先办许可证,再办营业执照,可参照《工商总局关于调整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8]24号);“后置审批”是先办营业执照,再办许可证,常见的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
也就是说,并不是任何情况下,只要有营业执照就可以开展经营活动的,还是要确认经营范围。
误区四
办理了营业执照后就啥也不用管了?
营业执照在手
三件正事不能忘!
01企业信息公示。
(1)企业年度报告。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市场监管部门在发放的每本营业执照上都加载了“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核发营业执照的登记机关报送上一年度年报告”字样及网址以提醒经营者及时年报。
(2)企业即时信息公示。主要包括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3.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
4.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
5.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
6.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02、发生发生名称、经营场所、经营范围等变更事项,务必及时进行变更登记。
03、遇注销情形,请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注销登记为依申请许可登记事项,不会随时间流逝自动注销。
误区五
出门谈生意,正副本都得带齐?
关于营业执照正、副本有些人不理解为什么要发一大一小两个版式的答案在这里↓↓↓
正本用于亮照经营,须悬挂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副本尺寸变小,便于携带,可用于签订合同、招投标、银行开户等等。
营业执照的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定要记得妥善保管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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