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自贸区注册公司优惠政策(海南省自贸区注册公司优惠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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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自贸港注册公司优惠政策
政策:
1、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内一般都按25%来征收企业所得税,即使是在上海、深圳这样的政策高地,也只有特定区域、特定行业才有机会享受到15%的所得税,机会少之又少;而在海南,除了负面清单行业以外,全省、全行业均可享受。
2、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其2025年前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3、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第二十五条 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开发建设阶段,中央财政根据实际,结合税制变化情况,对海南自由贸易港给予适当财政支持。鼓励海南省在国务院批准的限额内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项目建设。海南省设立政府引导、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投资基金。
海南自贸区注册公司税收优惠政策
法律分析:海南自贸港注册公司优惠政策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2025年前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具体如下:1、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2、海南自由贸易港建立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服务体系,提高税收征管服务科学化信息化国际化便民化水平,积极参与国际税收征管合作,提高税收征管服务质量和效率,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
第二十七条 按照税种结构简单科学、税制要素充分优化、税负水平明显降低、收入归属清晰、财政收支基本均衡的原则,结合国家税制改革方向,建立符合需要的海南自由贸易港税制体系。全岛封关运作时,将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税费进行简并,在货物和服务零售环节征收销售税;全岛封关运作后,进一步简化税制。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海南省及时提出简化税制的具体方案。
第二十四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和改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各类市场主体,在准入许可、经营运营、要素获取、标准制定、优惠政策等方面依法享受平等待遇。具体办法由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
海南自贸区注册公司有享受哪些税收优惠
法律分析:海南自贸区注册公司享受税收优惠如下:1、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封关前,在海南自贸港注册并实施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而2025年封关之后,对注册在海南自贸港的企业全部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2、个税方面,在海南自贸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封关后对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对一个纳税年度在海南自贸港累计居住满183天的个人,其取得来源于海南自贸港范围的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按3%、10%、15%三档超额累进税率征收个税。3、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4、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企业,新购置(含自建、自行开发)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含)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5、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和摊销;新购置(含自建、自行开发)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可以缩短折旧、摊销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摊销的方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五条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一)销售货物收入;(二)提供劳务收入;(三)转让财产收入;(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五)利息收入;(六)租金收入;(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八)接受捐赠收入;(九)其他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