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行业是我国税务构成跟重要的一部分,属于重点税源,而且建筑业的进项本身比较复杂,所以产生的利润虚高等问题原因也可能多种多样。
建筑行业主要的成本构成可以简单概括为“人”“机”“材”,也就是人工、机械和材料。在实际施工的时候可能会产生多种不同类型的进项。比如采购原材料和设备租赁,既可能从一般纳税人处采购,获得13%税率的进项,也可能从小规模纳税人处采购获得3%征收率的进项(疫情影响期间1%)。同时,如果涉及辅助服务,还会有6%税率的进项,因此先要了解企业进项的构成,才能进行进一步的具体分析。
除了进项复杂之外,建筑行业无票支出的情况较多,主要体现在:
1、人工费不能扣除,建筑业是劳动密集型行业,人工费支出占总成本的20%左右;
2、有些建筑材料供应商可能是以个人形式提供材料,无法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
3 、主要原材料商品混凝土可以用简单的方法纳税,适用3%的征收率,但建筑业的销售项目适用9%的税率,进销税率相差达6个百分点;
4、层层分包、工程项目垫款和中标上浮等问题也是影响建筑业项目扣除的重要因素。
因此建筑工程(施工)行业企业需要通过合法合理安全的方式解决成本票入账问题,从而降低“利润”虚高导致的企业所得税税负过高问题。
案例分析
A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有正式员工100多人,A公司承接工程后,会将一部分施工、安装的工作转包给第三方。而第三方一般是包工头之类的个人,无法提供发票,以现金结算,最终无法提供发票。但是,A公司还必须给工程甲方开具9%的专用发票,直接导致增值税和所得税双双飙升。
那么,应该怎么做才能有效的降低税费呢?
1、合理选择纳税人的身份
根据自己业务的规模和核算能力选择小规模纳税人的身份或一般纳税人的身份,参考自己上下游供应链企业情况,从需要开出的票据和收回的票据情况,调整自己的纳税身份以及下游供应商。
2、利用“甲供供材”的模糊定义来进行税务筹划。
根据相关规定,“一般纳税人为甲方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税金。甲方供给工程是工程承包人自行购买设备、材料、全部或一部分的建筑工程”。关于“一部分”,由于没有确定明确的比例,很多工程项目被认定为甲方供给工程,因此也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来计算税金。施工企业应该通过研究相关税收政策计算甲供税负,选择更好的节税方式,降低企业税收的税负。
3 .利用地方性税收优惠政策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让施工企业通过b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服务类型) 注册到有税收优惠政策的地区,降低综合税率,合理合法合规。
某建筑设计企业无法解决500万元的高额无票成本,25%企业所得税的20%的分红所得、企业所得税税负在:500万*25%=125万、分红税税负在:(500万-125万) *20%=75万)。
合计:200万 税负40%。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 (财税[2000]91号),对入驻税收优惠地区的个人独资企业按收入10%的利润率实行优惠税率。
享受地方性税收优惠政策的个人独资综合税率在:3.16%以内。500万*3.16%=15.8万,该建筑设计企业通过正常模式纳税:200万,通过核定征收的个人独资纳税只需:15.8万,节税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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