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私募备案(外商投资 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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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未备案就投资的后果
法律主观:
私募基金起投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私募基金投资风险有因为对基金的信息了解不全面,可能导致在投资过程中造成损失;有因为基金经理缺乏精准的投资经验,可能造成投资者的损失。
法律客观:
一、私募基金能否债权投资?实践中,也有不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选择以“债转股”的方式对目标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其安排主要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先向目标企业提供一笔贷款,并且约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权选择将该等贷款形式的债权转换为目标企业的股权或者要求目标企业到期归还借款本息。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对于“债转股”模式下的债权投资部分是否属于“发放贷款”业务并没有明确。从法律关系上,两者应当都属于债权性质,似乎有违反《委托贷款征求意见稿》和107号文之嫌,但是,从《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明确将“可以转换为所投资企业股权的债券性质的投资”明确排除在禁止行为之列,可以看出监管部门对于“债转股”模式还是有认可度的,我们认为,也不应当简单地将该等“债转股”的安排都认定为“发放贷款”业务而予以一概禁止,需要在个案中从债权转换为股权的实现条件、还款的具体安排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二、私募基金的推出方式是什么?(1)公开发行上市:这是私募基金的最优结果。(2)售出或并购:在投资之前确认的未来不确定性较大,可考虑在适当时机将其出售或进行并购。(3)资本结构重组:指的是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通过使投资标的再借款或增资扩股并向公司股东分配特别分红来重新组织资本结构。通过投资标的再借款,私募股权投资公司可以将受资公司的股权债务比例调整甚至超过最初进入时的水平,这样可以债务代换股权而把现金分给股东。资本结构重组能够让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变现一部分股权而由此实现一种退出,但因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同样会保留一部分股权,所以此类退出方法只不过是部分退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是目前最活跃的私募基金,它将非公开募集的资金投资于证券二级市场(包括衍生金融工具市场),它是与向广大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公募基金”(如开放式基金)相对的一种方式。综上所述,目前我国对私募基金的管理还存在法律盲区,对于私募基金能否债权投资并没有明确规定,在实践操作中,私募基金进行债权投资的情况很多。这样做的风险还是比较大的,一旦债权无法实现,那么私募基金的收益就无法得到保障。作为投资者,应该定期通过私募基金管理人了解基金运行情况,以便控制好风险。
私募基金牌照办理需要什么条件价格
申请私募基金牌照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高管资格:从事证券类的私募基金必须至少有2名高管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其中法定代表人,总经理,风控负责人一定要基金从业资格。
2.经营范围:按照协会的规定目前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经营范围只能是:资产管理,投资管理,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股权基金投资管理(申请私募证券基金类型牌照的管理人经营范围里建议不要写“投资咨询”字样)。
3.注册资本:实缴资本比例在25%及以上,或者实缴资本能保证公司运营超过6个月时间。
4.办公条件:需要有实际的办公地址,大小不限,能满足公司所有员工正常办公,以及适当的办公设备。
5.高管人员:最好有5-10的员工,组织架构有:总经理,投资部,风控部,行政部,市场部,人事部等,各1-2名员工,其中总经理,风控负责人,投资经理最好是全职,其他人员可以兼职。
6.制度性文:按照协会和公司自身情况,编写制度性文件,一般有9-23个制度性文件(切勿全盘复制其他的模板,协会现在对这方面审核很严格,要严格根据自身情况编写,有几个不重要,重要的是和自己公司相匹配)。
7.牌照类型:根据中基协最新改版通知,私募基金管理人可分为下列3种,基金管理人在规划时应明确基金管理人类型及下述的基金产品类型,便于后面事项的安排。
2014年7月11日,证监会正式公布《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对合格投资者单独列为一章明确的规定。明确私募基金的投资者金额不能低于100万元。
扩展资料:
作为私募基金公司,必须依法经营和接受国家的金融体系监管,纳入国家金融系统管理,确保国家金融体系健康运行。不允许存在法律体系监管以外的金融体系。
国家的金融监管和证券监管以及银监会,有权依法监督管理,国家的公检法司以及审计、统计机关有权依法获取或收集私募基金公司的经营管理信息数据,并依法进行数据信息保密,私募基金公司应积极与国家依法授权的管理机构网点配合,确保健康运营,并降低经营风险。
严格禁止任何私募基金公司或个人,以任何名义进行非法的私募基金行为。否则,将涉嫌洗钱、欺诈国家金融和扰乱金融秩序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私募基金和私募基金公司的创立、营业、经营、营运、扩张、兼并、重组、破产倒闭、转让、主要高管变动等行为,必须依法向国家管理机构申报备案核准。
根据公安部专项治理条例和人民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私募形式委托理财与非法集资区别标注如下:
1.资金募集方式是面向社会大众还是面向特定个体。如募集资金方式为面向社会大众,则圈定为非法集资范畴。
2.定向集资对象是否超过50人。如募集资金对象数量超过50人,则圈定为非法集资。
3.委托理财时,是否发生资金所有人(所有权)关系的转变。如果资金由委托人账户转移到受托人账户,则认定发生非法集资行为。
设立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的条件有哪些
设立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的条件有哪些,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设立有哪些要求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1. 规定基金管理人的登记和基金产品的备案制度,基金募集完毕后向基金行业协会备案;
2.
规定合格投资者制度,非公开募集基金只能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合格投资者应达到规定的收入水平或者资产规模,具备一定的风险识别能力和承担能力,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二百人;
(1)个人投资者的金融资产不低于 500 万元人民币,机构投资者的净资产不低于 1000 万元人民币;
(2)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
(3)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 100 万元人民币。
3. 规定基金的投资运作、收益分配、信息披露等方面内容主要由基金合同约定,以自律管理为主;
4. 规定非公开募集基金禁止进行公开性的宣传和推介;
5. 规定非公开募集基金应当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6. 规定非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人达到规定条件的,经监管机构核准,可以从事公募集金管理业务。
其它要求可以具体查看证券投资基金法。
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条件有哪些
1:主体公司
以下是私募基金公司注册必要条件
(1)按照协会规定,主体公司必须是投资类公司,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必须有(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例如:XX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XXXX股权投资有限公司、XXXX基金管理有限公司、XXXX投资有限公司、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另外公司类型除了有限公司还可以是有限合伙企业;例如XXXX投资合伙企业、XXXX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等等。另外注意经营范围不要写“投资咨询”
(2)该公司不能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有关联;
(3)注册资本金1000万以上,实缴25%及以上,最好是注册资本金实缴30%以上,或者注册资本金在2000万,这样有助于提供备案的通过率;
(4)该主体公司不能有不良信息记录;
(5)基本上现在投资公司已经无法注册,只能收购市场上不在经营的企业,据了解只有霍尔果斯可以注册;
(6)注册地址 私募基金公司注册地可以和实际经营地址不一样;
2:人员
(1)股权类3名及以上高管、证券类4-5名高管;要求高管有相应从业资格;
(2)高管大专以上学历,有从业资格,最好有相关金融经验;
(3)高管不能在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公司任职;
(4)最好有5-10的员工,组织架构有:总经理,投资部,风控部,行政部,市场部,人事部等,各1-2名员工,其中总经理,风控负责人,投资经理最好是全职,其他人员可以 *** 。
3:场地需要实际办公场地、带公司logo,律师会去做尽调,能满足公司所有员工正常办公,以及适当的办公设备;4:制度性文按照协会和公司自身情况,编写制度性文件,一般有9-23个制度性文件(切勿全盘复制其他的模板,协会现在对这方面审核很严格,要严格根据自身情况编写,有几个不重要,重要的是和自己公司相匹配)。5:牌照类型:根据中基协最新改版通知,私募基金管理人可分为下列3种,基金管理人在规划时应明确基金管理人类型及下述的基金产品类型,便于后面事项的安排。a、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b、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c、其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6:基金产品类型可分为以下9类:1)权益类基金是指根据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投资于股票或股票型基金的资产比例高于80%(含)的私募证券基金。2)固收类基金是指根据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投资于银行存款、标准化债券、债券型基金、股票质押式回购以及有预期收益率的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等金融产品的资产比例高于80%(含)的私募证券基金。3)混合类基金是指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包括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但无明确的主要投资方向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4)期货及其他衍生品类基金是指根据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主要投资于期货、期权及其他金融衍生品、先进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5)并购基金是指主要对处于重建期企业的存量股权展开收购的私募股权基金。6)房地产基金是指从事一级房地产项目开发的私募基金,包括采用夹层方式进行投资的房地产基金。7)基础设施基金是指投资于基础设施项目的私募基金,包括采用夹层方式进行投资的基础设施基金。8)上市公司定增基金是指主要投资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9)红酒艺术品等商品基金是指以艺术品、红酒等商品为投资对象的私募投资基金。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选择一个或多个,按照协会最新的反馈信息“申请业务类型建议专业化经营”建议管理人在公司团队和部门不太充分的条件下暂时只申请一种基金牌照类型,等团队扩充后再增加类型,这样通过协会审核的几率比较大。7:法律意见书:需要请专业的律所进场尽职调查,根据协会要求完成《法律意见书》,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系统中申请牌照时要递交。
私募股权基金管理公司设立条件
从法律要件的角度来讲,设立私募股权基金管理公司基本上没有门槛。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最低3万元的注册资本就可以了。但是各地工商对经营范围的要求不一样,有可能要求更高的注册资本。超过1000万注册资本才可以命名为“xx投资管理公司”。在北京注册资本超过3000万可以通过金融局会商制度命名为“xx基金管理公司”。超过3000万注册资本可以申请发改委的备案。
从实务角度来讲,更多的注册资本可以让投资人更放心投资。并且按照配比的原则,基金管理公司也要对基金进行一定比例的投资。
从业务角度来讲,需要有一个成熟稳定的团队,拥有相应经验和能力的人才。并且需要有一定的拟投资项目渠道和储备。
有哪些比较好的私募基金管理公司?
主要看该公司的投资能力和风控能力。
上海财浪投资是一家专业的资产管理公司,公司拥有专业的投研团队、风控团队和运营团队。公司致力于为中产阶层和境内合格投资者提供全方位的财富管理服务、资产配置服务,实现稳健高效的财富增长。
横琴基金管理公司设立要求,私募基金备案有什么要求
公司设立你可以参照基金管理的设立条件基金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区别及相关经营范围如有外商,也是需要合规,私募备案还是一样要求的转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具体没有涉及到协会说的这几类情况,商业计划书等做到符合规范,通过的几率才会更大一些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有国有独资的么
查了下相关法律法规里国企不能做gp,如果直接做 怕基金公司备案时会遇到问题,但我看很多案例是国有占比明显超过50%甚至独资的基金管理公司直接做gp来发行有限合伙基金
我看还有规避的方法就是这个国企性质的基金管理公司做基金管理人,下面成立个有限责任公司做基金的gp,同时接受gp的委托代其执行合伙事务,这样管理人和gp角色就统一了。
为什么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往往通过另设GP来管理基金
主要有如下原因吧:
1、风险隔离:由于GP在有限合伙基金中是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如果是基金管理公司直接去当GP,若所管理的某一只基金发生法律/债务纠纷,就会影响到整个基金管理公司的运营。而通过设立控股子公司的方式就可以将出现问题的基金的风险隔离在子公司层面,而不至于影响整个基金公司的运营。
2、独立核算:每一只基金都要向GP缴纳管理费和分成,而基金缴纳的管理费是用于本只基金的管理和投资。而当一只基金完全退出清算后,就需要核算GP公司获得的收益。如果一家基金公司管理的基金过多,全部用基金管理公司作GP,各只基金的费用和收益都混杂在一起,很难就单只基金明确核算自己的收益情况。
3、地方套利,某些地方有很多的优惠措施,比方说税收优惠、投资返还等,为了这些优惠政策,当然要另设GP了。
上海注册基金管理公司有哪些条件
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一)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三)主要股东具有从事证券经营、证券投资咨询、信托资产管理或者其他金融资产管理的较好的经营业绩和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记录,注册资本不低于三亿元人民币;
(四)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五)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六)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怎样才能选择可信的?
作为投资者,风险是必须要考虑的,建议可以选择瑞丰德永这个网站,因为它会给投资者提供投资环境评估/项目选定,可行性研究等服务。
外资私募有望试水“私转公”!已有海外知名机构正在谋划 落地或在2021年
中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步伐正在不断加快。券商中国记者近期获悉,外资私募未来或有望试水“私转公”,包括富达国际在内的部分机构已在积极准备,业内预计正式落地或在2021年。
富达低调谋划“私转公”
自2017年起,外资机构开始通过外商独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WFOE PFM)的方式进入中国资管市场。截至目前共有18家外资机构完成登记,另据统计,已有富达利泰投资、瑞银资管、施罗德投资等14家外资私募相继推出产品。
不过,相对私募业务,外资机构显然更为看重在华开展公募业务,此前就有部分外资私募流露出未来转公募的强烈意愿,无奈政策安排一直是很大限制。然而近期,事情似乎有了一些眉目和进展。
据知情人士透露,富达国际在上海的外资独资企业(富达利泰投资)已经开始谋划公募业务。“今年年后就开始准备了,富达计划暂停发行更多私募产品,后续会按照公募的标准对公司进行升级,公司此前还专门对外包服务商进行了筛选。”
另有接近富达的人士向记者表示,富达很可能已经和监管部门进行了沟通。业内人士预计,在未来政策进一步明确后,外资私募“私转公”试点的正式落地可能会在2021年后。券商中国记者曾就此事向富达求证,但对方未予置评。
富达国际是一家海外知名资产管理公司,公司成立于1969 年,原为美国富达投资的国际投资部门,1980 年从富达投资独立。目前公司管理客户资产超过4000亿美元。2017 年 1 月,富达国际的外商独资企业获得中国私募业务资格,成为首家获得该项资格的外资资管公司,至今已备案发行4只证券私募产品。
“确实有很多外资私募对转公募有想法,政策上还没有具体要求和指引,应该和本土一样,对可追溯的业绩表现、人员、资本金等有所要求,也许未来政府会在外资‘私转公’上进行试点。我们还是希望利用私募牌照先把产品和业绩做好,有了很好品牌效应后,未来如果转公募才能更顺畅些。”某外资私募相关负责人称。
金融开放步伐加快
业内预计外资私募“私转公”有望在2021年正式落地,这与国内金融对外开放的时间表正好契合。因为外资私募“私转公”,意味着放开外资独资运营公募基金,需要金融行业进一步对外开放的政策支持。
去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在“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参加“货币政策的正常化”分论坛讨论时曾经宣布了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的具体措施和时间表。
易纲表示,中国将大幅放宽包括金融业在内的市场准入,人民银行和各金融监管部门正抓紧落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大幅度放开金融业对外开放,提升国际竞争力。下一步,将遵循以下三条原则推进金融业对外开放:一是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原则;二是金融业对外开放将与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和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相互配合,共同推进;三是在开放的同时,要重视防范金融风险,要使金融监管能力与金融开放度相匹配。
他还表示,根据落实开放措施“宜早不宜迟,宜快不宜慢”的精神,以下金融领域的开放措施将在未来几个月内落实:
一是取消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内外资一视同仁,允许外资银行在境内同时设立分行和子行;
二是将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人身险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上限放宽至51%,三年后不再设限;
三是不再要求合资券商的境内股东中至少有一家证券公司;
四是为进一步完善互联互通机制,5月1日开始,将互联互通每日额度扩大4倍,沪股通、港股通每日额度调整为520亿元人民币,港股通每日额度调整为420亿元人民币;
五是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国机构投资者来华经营保险代理业务和保险公估业务;
六是放开外资保险经纪公司的经营范围,与中资机构一致。
根据上述表态中的第二条“将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人身险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上限放宽至51%,三年后不再设限”,也就是说,2021年后对外资在国内金融机构的持股比例将不再设限。
此后,金融行业对外开放的举措加速落地。去年4月底,证监会发布《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11月30日晚间,证监会公告称,UBS AG(瑞银集团)持有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比至51%,核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实际控制人,首家外资控股证券公司诞生。今年3月29日,中国证监会公布消息,核准设立摩根大通证券(中国)有限公司、野村东方国际证券有限公司,摩根大通和野村东方成为继瑞银证券后获批的第二批外资控股券商,也是首批两家新设外资控股券商。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5月摩根大通提交新设合资控股券商申请时曾发布声明,表示摩根资产及财富管理正安排与合资伙伴和有关主管部门磋商,有意将其在现有合资公司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增加至控股比例。显然,外资对于控股甚至独资经营公募基金业务也有很大诉求。
已有18家外资私募登记、2家获得投顾资格
券商中国记者统计发现,目前已有富达利泰、瑞银资管、富敦投资、英仕曼投资、惠理投资、景顺纵横、路博迈投资、安本标准投资、贝莱德投资、施罗德投资、安中投资、桥水投资、元胜投资、毕胜投资、毕盛投资、瀚亚投资、未来益财、联博汇智和安联寰通在内的18家外资私募完成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其中已有14家公司发行产品,备案私募产品数量达到31只。
引人关注的是,今年3月路博迈投资和富敦投资正式获得在境内开展投资建议服务资格,即拿到了投顾资格,成为首批获得此资格的外资机构。从成立时间来看,除路博迈和富敦外,满足投顾资质第一条“登记满一年”要求的还有瑞银资管、富达、英仕曼、贝莱德、施罗德等9家机构。如果上述9家机构满足“3+3”资质的话,也有望快速拿到投顾业务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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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1、机构基本资料:
1)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若是);
2)管理人的公司章程/有限合伙协议;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税务登记证;
5)营业执照;
6)管理人建立投资、风控、内控、员工个人交易、信息披露等相关制度
2、实际控制人资料:
1)自然人:
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证明文件;与管理人之间的控制关系图
2)法人及其他组织:
营业执照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与管理人之间的控制关系图
3、最近三年合法合规及诚信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