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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行业政策

在广东省境内的金融分支机构也能申请粤港车牌

发布时间:2019-05-14   阅读数量:784

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4月份对申请中港车牌,粤港车牌的条件做了修改。对于申请FV车牌的内资企业只要上一年纳税额达到100万元,即可申请,而申请粤Z车牌的外资企业只要上一年度纳税达到15万元即可。这些都是针对企业主体在广东省境内的中外资企业,并不包含企业的分支机构。

粤港车牌

510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发布最新的“关于粤港澳跨境非营运小汽车指标申请有关事项的公告”,对相关政策做了一些修改,主要是针对企业分支机构的相关申请条件,具体如下:

一、对在内地投资的外资金融机构,或者在内地登记的金融机构,如其分支机构在我省纳税额符合条件,即可申办跨境小汽车指标,其中外资机构最多可办15个港澳入境小汽车指标,内地机构可办1个内地出港小汽车指标。港区(或澳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可以根据需要自愿选择申办香港(或澳门)入境小汽车指标。

        二、内地居民申请备案为出港小汽车驾驶人,其出入境证件为《内地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赴港签注须为有效。不再要求驾驶人《内地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为商务签注。

        三、从2019514日起,对申办港澳入境小汽车投资类指标的,需境外投资商户股东前来窗口签字确认、拍照;对申办内地出港小汽车指标的,需内地企业法定代表人前来窗口签字确认、拍照。如无法亲身前来的,可以公证委托其他自然人,由受托人凭本人身份证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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